译文
我虽然已经六十岁垂垂老矣,却又要拖家带口登船去远行。
在阳羡暂住了三月只是作客,早想要返回玉溪手头却没钱。
游山观水到了废寝忘食境界,风声雨声都不会影响我睡眠。
从今后在我这个平民的梦里,不是到了张公洞就是游善权。
注释
宜兴:今属江苏省,在太湖西岸。
垂垂:形容将近、渐近,常与“老”连用。
将:携持。铁头船:指船头包有铁的木船。
阳羡:宜兴在秦汉时称阳羡。
玉溪:信江(在今江西省,流入鄱阳湖)中段的别称。玉溪江边的上饶,曾是曾几侨居之地。这里的“玉溪”代指作者故乡。
都
此诗当作于宋高宗绍兴十二年(1142年)曾几离开宜兴之时。当时曾几已年近六十,之前曾客居宜兴数月,并作有《宜兴邵智卿天远堂》《游张公洞》等诗。
“老境垂垂六十年,又将家上铁头船。”首联自叙年将六十而又有挈家远行之举,扣诗题“发宜兴”。以垂暮之年而又携家奔波道途,生活之不安定与老境之可仿不难想见。“又”字凄然,包蕴了宋室南渡以来一系列播迁流离、羁旅行役之苦。
“客留阳羡只三月,归去玉溪无一钱。”颔联出句承上,说自己客居宜兴时日之短,见生活之不安定;对句启下,说自己虽归故山,而囊空如洗,见生活之清贫与作吏之清廉。曾几一生淡泊,生活清苦。陆游《曾文清公墓志铭》说:“平生取与,一断以义,三仕岭外,家无南物。”足资参证。曾几又有诗云:“我贫无一钱,不敢学农同。空余数卷书,肠腹自撑柱。”(《次陈少卿见赠韵》)故“归去
六国破灭,非兵不利,战不善,弊在赂秦。赂秦而力亏,破灭之道也。或曰:六国互丧,率赂秦耶?曰:不赂者以赂者丧。盖失强援,不能独完。故曰:弊在赂秦也。
秦以攻取之外,小则获邑,大则得城。较秦之所得,与战胜而得者,其实百倍;诸侯之所亡,与战败而亡者,其实亦百倍。则秦之所大欲,诸侯之所大患,固不在战矣。思厥先祖父,暴霜露,斩荆棘,以有尺寸之地。子孙视之不甚惜,举以予人,如弃草芥。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后得一夕安寝。起视四境,而秦兵又至矣。然则诸侯之地有限,暴秦之欲无厌,奉之弥繁,侵之愈急。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。至于颠覆,理固宜然。古人云:“以地事秦,犹抱薪救火,薪不尽,火不灭。”此言得之。
齐人未尝赂秦,终继五国迁灭,何哉?与嬴而不助五国也。五国既丧,齐亦不免矣。燕赵之君,始有远略,能守其土,义不赂秦。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,斯用兵之效也。至丹以荆卿为计,始速祸焉。赵尝五战于秦,二败而三胜。后秦击赵者再,李牧连却之。洎牧以谗诛,邯郸为郡,惜其用武而不终也。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,可谓智力孤危,战败而亡,诚不得已。向使三国各爱其地,齐人勿附于秦,刺客不行,良将犹在,则胜负之数,存亡之理,当与秦相较,或未易量。
呜呼!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,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,并力西向,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。悲夫!有如此之势,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,日削月割,以趋于亡。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!
夫六国与秦皆诸侯,其势弱于秦,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。苟以天下之大,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,是又在六国下矣。